勘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有什么,协议要求有哪些

时间:2021-12-10 09:19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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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是在做出项目投资决策之前,需要通过对项目有关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它的协议要求有:质量要求、费用要求、协作要求等。接下来我们就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一、勘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整个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手段越来越倚重于各种以项目形式出现的开发和创新活动,使得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的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如今市场经济时代,无论是项目业主还是项目承保商或承包企业在进行各种项目决策时都必须要经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同时项目的贷款银行与政府的经济与环境保护部门等在对项目作出相应的决策时都要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只是研究论证的内容和方法随着项目内容的不同有所不同。任何一个项目都始于可行性研究,一个项目方案到底是不是可行,只有通过调查研究做出判断之后,才能做出决策。因此在做出项目投资决策之前,需要通过对项目有关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完成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以此来确定项目投资是否合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投资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勘察设计的协议要求
1、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主要是指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规范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设计质量要求条款明确了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也是确定勘察人、设计人工作责任的重要依据。
2、费用要求:
勘察、设计费用是发包人对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报酬。支付勘察、设计费是发包人在勘察、设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在勘察、设计费用条款中应当明确勘察、设计费用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
3、协作要求:
其他协作条件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所应当履行的相互协助的义务。发包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在勘察、设计人员入场工作时,为勘察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勘察设计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配合工程建设的施工,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验收等。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当派人现场设计,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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